上週 禮拜 分享的聖經是路加福音第六章
【路六27】「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路六28】「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路六29】「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他拿去。」
【路六30】「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
【路六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路六32】「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路六33】「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
【路六34】「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這是很不容易理解的一段經文。然而,這一週這節經文確時常縈繞在我腦海之中,而且我的內心也因為這幾節所文字下隱含的那種深刻的包容與寬恕而胸口發悶。
尤其這一段「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也常常成為被作為譏笑基督徒愚蠢的藉口。事實上,這是一則牧者教導信徒對外處世的經文。『打臉』象徵羞辱,意指著信徒應當超脫到一個地步,不過份在意世俗榮辱,因為只要內心真誠面對神,遇事神自然會為我們預備,並作出反應。
而我也益發明白為何周神助表叔(台北靈糧堂主任牧師)會受人敬重,而敬重他的人卻始終無法說清楚究竟那種特質是什麼。我想他的性情應該源自於上帝,是包容的、體恤的,卻又不彰顯,不是說理也不是論情,也不是人所理解的那種領袖魅力。然而,他貼近上帝的性情與清澈的心靈,卻能使他人相形見拙,舉止之間只是更加突顯了自己的不完美與犯罪的本質,進而願意委身對教會付出,造就靈糧堂的茁壯。
【路六35】「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路六36】「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路六37】「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作釋放);」
【路六38】「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路六41】「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路六42】「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牧師說,上教堂作禮拜,重點就是要調整我們自己的性情,對準上帝,維持上帝所喜悅的性情。就像鋼琴彈久了,音準會跑掉,需要調音以確保音準。尤其是擺脫4種不符合上地所喜悅的性情。
1. 怨恨
詩篇38:8「我被壓傷,身體疲倦。因心理不安,我就唉哼。」
問題是你選擇如何處理面對這些傷害以及負面的情緒?聖經說面對仇敵的方式就是要愛他、祝福他,為他禱告。 如此,你才不會阻擋神賜福的手。
2. 論斷
這不是神的性情而是源自EVIL。論斷不在於說了什麼,而在於裡頭的心態。反射出的心態是自以為是、惡意的快感、沒有愛與造就的話語。
3. 定罪
馬太福音9:13「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神的慈悲彰顯在對於人的犯錯,卻仍願意給予反轉與機會。
4. 不繞恕
有句話說神給我們的乃照我們的量器量的。
我很期待自己的更新,這禮拜的經文給我很深的感觸,使我有種匍伏在地觸摸上帝衣角的渴望,從有意識以來,我從沒那麼渴望成為一個基督徒,然而對照我的生活、工作週遭,我只能坦承人的脆弱與不真誠確實需要一把明鏡來映照自己。也許,我會在今年受洗吧。
